紅網辰溪站4月13日訊(通訊員 歐陽王霞 陳尊浩) 為了深化財政支出改革,加強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和監督,規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減少資金撥付中間環節,提高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筆者4月11日獲悉,辰溪縣近日出台了《辰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直接支付暫行辦法》。
  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直接支付管理,是指對於政府性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由財政部門將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直接支付給項目承建商和設備供應商的管理方式。
  該《辦法》規定,實行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直接支付管理的項目,其建設單位的建設責任主體不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責不變、預算批准的資金使用權限不變。凡新建項目投資金額50萬元以上,改建、擴建、維修、裝飾裝修項目金額10萬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資項目,都屬於直接支付管理的範圍,縣財政部門遵循“按項目計劃、按資金預算、按基建程序、按工程進度、按評審結果”原則辦理資金直接支付手續。建築安裝工程資金直接支付給項目中標承建單位,設備投資資金直接支付給設備供應商或代理商,對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有關工程採購項目和設備直接支付給中標供應商。改變了以前撥給項目主管部門,再由項目主管部門撥給承建單位的做法。  (原標題:辰溪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實行財政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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